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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277个邮政网点 将可代征税款

  城市晚报讯9月10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合作办税签约仪式”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举行。三方在邮政代征税款、代开发票、文书送达等方面达成共识。自此,不论在繁华的都市商业街区、居民社区,还是边远乡镇,纳税人均可以在附近的邮政网点享受到便捷的税务办理服务。

  记者在签约仪式上了解到,通过前期在农安县的试点,预计在十月份左右该合作将在全省全面开展,即时全省邮政的1277处营业网点即可办理代开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两类普通发票业务。

  据介绍,全省范围内普及之后,持本人身份证到邮政营业网点即可办理开票业务,但在金额上有一定限制,具体为:代开金额单张发票销售额大于等于500元且小于等于20000元,同一纳税人在90天内申请累计最高开票限额小于等于20万元。

  代开范围为:销售货物:销售应税货物是指销售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不得经营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的项目意外的有形动产。如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日杂、电子通讯产品、化学化工产品、文体器材、非自产农产品及加工商品等国家允许流通的货物;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营改增”项目:交通运输业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邮政和电信业。但免税项目如自产农产品、蔬菜、鲜活肉产品、鲜活蛋产品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免税条件的货物,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货物仍需要在国税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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